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单招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单招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二、招生高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开展高职单独招生的高校名单将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另行发布。
三、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四、招生方案
各单招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按照本《单招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1月25日前,将本校单招方案包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附件1)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汇总,联系人:马倩,0791-86765330。
五、考生报考
1.网上报考: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不超过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2.数据下载:单招院校于3月11-12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3.考试确认:考生按照高校要求于3月19日前到高校现场或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完成缴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收费标准由单招高校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考试工作
高职单招考试由单招高校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考试评价方式。鼓励单招高校进行联合命题、联合考试。以探索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的提前下,采取线上测试等创新方式。
1.考试要求:单招院校应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要求,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考试两部分,总分满分为450分(文化素质部分不超过2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类专业可以加试外语。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可以根据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设计。
2.考试时间和地点:3月20日上午开考,除医学类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考试原则上在半天内完成。考场由单招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安排。
采用线上考试的,须在考前对线上系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测试。加强对考生线上考试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考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强化信息安全措施,确保线上考试安全、公平。
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4.考试成绩:单招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评卷、统分结束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单招高校应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招高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好各项职责分工。
1.完善考试安全方案。单招高校要召开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统分、监督管理等办法,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防疫要求,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2.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高校领导小组要有专人负责防疫工作,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相关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过“赣通码”等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缩短考试时间,减少人员聚集情况。
3.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高校无论是采用线上、线下、分设考点或校际联合考试等方式,都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命题、测试、评分、登分统分、成绩发布等各环节安全保密和规范操作,强化过程记录,采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做到每个环节都备案可查,确保专项招生测试全过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统筹运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政务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精心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各单招高校要及时、准确解读本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各高中学校要通过召开班级会,利用微信群、QQ群推送信息等形式,向家长和考生深入宣传高职单招政策和工作安排。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单招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格”“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高职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